所在地区: 天津 招标内容 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192012034042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开发施工[2012]03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刑侦特警营地项目(DNA实验室净化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滨发改发【2010】12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建设资金为1687695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刑侦特警营地项目,总建筑面积33800平方米,总投资为16876.9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泰丰路与永丰街交口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刑侦特警营地DNA实验室净化工程,招标范围为建设单位所发室外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期要求:2012年05月07日 至 2012年06月0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 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外地企业还应具有《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5、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及安全项目经理1名。正项目经理及安全项目经理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1)正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2)安全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或三级项目经理资质,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还应具备投标人任命书。(3)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一层19-20号建管中心窗口或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619室地震局院内)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4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4 月1 日 至2012 年4 月10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04月11日至2012年0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另行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另行通知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另行通知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公章)法定代表人:李新建(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岳荣电话:66701229传 真:66701229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 真: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程炳杰(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杜东升电话:23284092-8009传 真:23284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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